服务热线:400-788-6050

(工作日8:00-18:30)

电子邮箱:ccego@sxcc.com.cn

首页 > 采购公告

汾河公司2020年度第十批设备采购

2020-12-03 来源:焦煤易购 浏览量:0

日期:2020年12月3日

采购编号:SXZB-2012 1801H037/04

项目名称: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批设备采购项目

1. 采购条件

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矿井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1

三交河矿

2

机车平调及监控设备

1

汾河公司

3

净水站水箱

2

亿隆煤业

4

净水装置

1

亿隆煤业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2.2.1  分阶段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签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92天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运行质量保证从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730天,质保期满无质量纠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2.2  违约责任: 若不能按期支付货款,采购单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日计算。分阶段支付货款的,每阶段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之日结束后的次日开始计取。 延期供货,每延迟1天按合同标的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经验收不合格及质保期内所提供产品非买受人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及时更换并承担标的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更换后仍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

2.3交货地点:各使用单位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所投产品资质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123日至20201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3层项目一部。

4.3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5)相关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4.4标书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以采购文件载明为准。

5.2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5.3开启地点:另行通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西煤炭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俊锋  尹文娟

电   话:0351-8267003  13754827403

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sxzbgs.com

电子邮箱:sxzbyb@vip.163.com

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

账      号:83720101

400-788-6050